第(2/3)页 但是李野刚转身,一辆火红色的宝马车就从后面开了过来,引得众人纷纷观看,也挡住了李野的去路。 李野一看,原来是刚刚上市一年多的首代8系。 这辆四门轿跑在九十年代可是非常拉风的,比现场的几辆车更加高级,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,几个南汽的小伙伴顿时喜滋滋的上去体验,李野手下的小朱等人也有些手痒。 而从驾驶位上下来了一个中年男人,径直走到了傅桂音的身边。 男人有着一头艺术范的半长发,从头到脚英伦风,而且下车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本书,脸上的笑容宛若冬日的阳光一般温暖。 【这是又换了一个男朋友?】 傅桂音跟对方亲昵的蹭了蹭肩膀,然后对着李野说道:“我要结婚了,你告诉我堂姐一声,我希望她能来喝我的喜酒。” “你要结婚了?跟他?” 李野指着眼前这个艺术范的男人,心里忍不住的哭笑不得。 【六年前那个艾执信害的你还不够惨吗?怎么又找了一个表面光鲜的货色?】 李野倒不是一刀切的认定表面光鲜的男人不好,但是眼前这个三十岁的艺术大叔,明显对十八到三十八之间的少女、少妇都很有杀伤力,现在却跟你这个四十大几的老斑鸠结婚,你觉得是为了什么? 难不成是因为爱情吗? 李野心里哭笑不得的时候,艺术大叔的手掌已经伸到了李野面前。 “你好,自我介绍一下,汤之昱,沪市人,阁下怎么称呼?” 阁下? 李野听着这个怪怪的称呼,还有些不好意思。 阁下,不是至少伯爵或者侯爵之上的称呼了吗?现在都普及到平民阶层了? 李野跟对方握了握手,对方的手掌很温润,手指很修长,确实比较符合某些女生的审美。 “你好,我是李野光荣的种花家劳动工人。” “劳动工人.” 汤之昱怔了怔,然后笑着道:“我走过了世界上的好多角落,却是第一次见到你这么有意思的人.” 李野心中一动,随即问道:“你不是沪市人吗?” 汤之昱点点头道:“我虽然是沪市人,但我跟桂音一样喜欢到处乱走,我们相约一起走遍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,留下一生的美好记忆” “.” 听着汤之昱那接近朗诵的语气,李野的牙都酸了。 当傅桂音挽住汤之昱的胳膊,双方旁若无人的露出甜蜜笑意的时候,李野的嘴都忍不住的歪歪了。 他想起了几十年后的某个帖子,里面有几段话,就跟眼前这个汤之昱的描述有异曲同工之妙。 我们曾经用脚步丈量过世界的经纬,在悉尼歌剧院门口和流浪歌手合唱.留学时谈过一场不问出身的恋爱,对方是凌晨四点陪我在便利店门口喂鸽子的艺术生。 这是一位留学生的自白,引起了好多人的围观和评论。 但是李野却总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。 暂且不说丈量过世界经纬的脚步,在婚恋市场上是不是比得上京城四环内的一套两居室,就是凌晨四点喂鸽子,就着实令人费解。 因为李野总觉得鸽子在凌晨四点是应该睡觉的,这个时候不睡觉的应该是猫头鹰。 难不成欧罗巴的鸽子是从内地飞过去的,刚好还在倒时差,大半夜不睡觉跑到两个同样不睡觉的缺心眼小情侣面前请求投喂? 为什么李野一看这艺术范的大叔就觉得不靠谱,因为他真不靠谱啊! 不过也许只有这种不靠谱,才能捕获傅桂音这种浪荡江湖几十年的老手吧! 越不正常的恋爱,才越能直击人心,才特别浪漫,杀伤力才更强,就跟半夜喂鸽子一样,你要是大白天喂鸽子还有什么稀奇? 第(2/3)页